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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损失350亿 城市内涝呼唤“海绵城市”


本站 2015/7/8 11:25:44 点击166次

        全国20个省(区、市)2079万人受灾,死亡108人、失踪21人,紧急转移安置107.2万人,农作物受灾1717千公顷,倒塌房屋4.4万间……今年以来,暴雨洪水已经直接造成了约353亿元的经济损失,强度为历年罕见。

 

        城市道路几成河道,良田村庄严重受淹……2015年6月26日起,暴雨持续侵袭江苏、四川、安徽等地,多地涝情严重、水位屡超历史极值。暴雨是自然现象,它不会因为我们泪水涟涟,而不再任性。它不会怜悯我们,问题是我们也不怜悯自己?为了应对暴雨带来的损失,我们想出了很多办法:准备石头口袋,拦截雨水;推广雨季保险,确保民生;实施停课制度,保障生命。可是,这都不是治本办法。暴雨不会停止,我们需要一块吸水的“海绵”。

 

海绵城市简介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海绵城市”让城市像海绵一样“呼吸”,更具生态魅力。

 

海绵城市vs城市“涝”“旱”矛盾

 

        “海绵城市”理念的提出,从侧面反映出了我国城市水环境管理方面,尤其是针对雨洪情况下的排水体系建设上尚存在重大不足。目前,“逢雨必涝”已经成为我国城市重大灾害之一,北京、深圳、济南等城市都曾发生过造成伤亡的严重内涝事件。深圳2008年“6•13”事件造成深圳市8人死亡,6人失踪,受灾人口十多万人,全市出现1000多处内涝或水浸,直接经济损失约12亿元。2012 年北京“7•21”事件的暴雨内涝则更加严重,特别是丰台南岗洼京港澳高速下沉式立交桥淹没和房山区洪水、泥石流造成的灾害,导致死亡78人,受灾人口19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更是高达116亿元。今年以来,暴雨洪水已经直接造成了约353亿元的经济损失,强度为历年罕见。

 

        一边洪涝、一边缺水的局面,反映了我国城市水资源管理中的“涝”“旱”矛盾,也凸显了我国城市雨水利用率普遍偏低的现状。“海绵城市”理念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海绵城市意味着未来城市在应对环境生态变化时需具备一定弹性。从效果功能上讲,海绵城市针对重大生态环境变化,例如面临雨洪时,能够具有更广阔的承受范围,即更有弹性;从设计上讲,海绵城市意味着城市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将更多具有蓄、排、净水功能的建筑单元整合到社区之中,从而在减小地表径流量、减轻排洪压力的同时,实现对雨水的有效富集利用,缓解水资源紧缺局面。

 

海绵城市vs水泥城市

 

        海绵城市引发了针对传统雨洪排水理念的再认识。传统的观念认为,我们需要用更快的速度、更高效的手段来实现雨水的收集并排出城市。人们仿佛认定了雨水是惹人厌烦且不受待见的“包袱”,所以管网都尽量埋入地下,以“眼不见在心不烦”的形式,视线之外实现排水功能。在具体手段上,城市建设过程中密如蛛网的道路和浩繁的排水管网系统承担了雨水收集和排水任务。冰冰冷冷的集水排水模式堪称“水泥”城市。不可否认,水泥城市的模式虽然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但在承担城市防涝方面,尤其对于保障大型城市防洪安全上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海绵城市与水泥城市其实并不相悖,而是辨证统一的。在保证防涝排水安全的前提下,海绵城市的设计理念通过低影响设计和低影响开发的原则(Low impact design or development, LID),避免地表净流量大幅度增加,从而缓解排水道压力,同时充分利用城市内部各种蓄水、净水设计,实现雨水的收集和再利用。海绵城市的理念体现了排水防涝思路的转变,以解决城镇化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代表着未来城市建设水资源管理的发展方向。

 

规划统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水”是关键词。包括城市自然水系、城市给水、排水、防洪排涝、再生水使用、地下水回灌。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城市规划处调研员汪科认为,建设海绵城市需要配置好空间资源,而城市规划具有空间资源配置、综合部署、总体布局的作用,所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可以相对全面、快捷、高效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汪科认为,应在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中统筹安排城市的水源、规模、生态布局。比如,结合城市水环境现状、公共绿地建设标准和城市组团隔离带需要,明确城市规划建成区的水域面积控制率、绿化率、生态用地保有比率,做到“少填湖”、“少毁林”,尤其要科学调整城市竖向,城市用地范围确定后,各专业规划应会同竖向规划确定控制高程,不能都在一个平面上。

 

        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多规融合”的问题。如何解决?汪科提出,可以通过专项规划衔接各部门规划、分区规划衔接控制性详细规划来实现。比如,研究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将绿色建筑、下凹绿地、雨洪利用、中水回用等规划指标和要求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减少城市、各功能区、居住(小)区地表径流。

 

海绵城市建设充分运用PPP模式“找钱”

 

       近日,随着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名单正式公布,中央财政将重金向这类城市痼疾“开刀”。据悉,重庆、武汉、南宁等16个城市将获得中央补助10亿多元,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除了中央财政补助以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或将挑起“大梁”,社会资本将成为海绵城市建设运营中投融资的重要渠道。而在规范选择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方面,业内专家指出,政府采购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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